3月下旬起,受美国政府邀请,我访问美国,行程主要目的是了解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笔者将定期把访问的见闻汇集,发到博客上与大家共享,当然,记录有时不一定准确周全,也请大家多指正。
访问的第一天,我们参观了华盛顿的主要景点,包括白宫、国会山、林肯纪念堂、韩战、越战纪念设施,马丁路德金公园等。下午,一位美国教授向我们介绍了美国基本政治制度,包括纵向的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职能和横向的政府、国会两院、法院的三权制衡分立制度。
访问第二天,我们和美国商务部负责东亚地区知识产权的官员进行了交流。他们的职责是:帮助美国企业保护在华知识产权,官员都很职业,有的本来都是国际律师事务所负责中国业务的律师,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了解非常透彻。美方非常实际,官员宣讲的内容是针对企业的,核心就是美国企业应如何在华申请知识产权,内容很细致深入。下面是笔者的会谈记录:
专利方面,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是美国没有的,企业如果想尽快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同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他们还特别提到,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比发明低,这样做成本不高。
商标方面,虽然中国和美国都使用《尼斯分类》的标准进行商标的产品和服务分类,但中国在45大类下面有小类的概念,而美国没有。因此,美国企业申请商标时要特别注意在商标的小类上进行覆盖式申请。同时,美国企业应当不仅仅在自己产品和服务涉及的商标类别上进行申请,还应该在其他相关类别进行商标申请,因为中国的《商标法》规定,只有驰名商标才能够获得跨类别的保护,而驰名商标的证明要求很高。
版权方面,因中美的法律都规定,版权是自动获得保护的,因此,如果美国企业在美国已经登记了版权,在中国无需登记,美国的登记资料即可直接作为权利证据使用。
最后,如果企业涉及制造领域的,还应该在知识产权权利登记完成后在海关进行备案。
美国官员介绍完成后,我们访问者提了一些问题与之讨论。
一、恶名市场问题。因为中国的很多大企业,比如百度、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都曾经被美国政府列入“恶名市场”,笔者的问题是:美国政府如何决定哪些中国企业会进入恶名市场名单,如何决定对位列恶名市场名单的企业进行除名。美方的回答是,美国商务部和其他政府机构根据美国企业的投诉和自己的调查决定“恶名市场”的名单,同样,如果在名单内的企业整改得力的,政府也会根据美国企业的反映将进入名单的企业除名,他们还特别举了淘宝网的例子进行说明。
二、贴牌加工的问题。贴牌加工涉及的主要是商标问题,核心是:如果一个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侵犯了中国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权,但产品实际不在中国销售而是供出口只用,那么单纯的生产行为是不是构成侵权。美国官员对中国的法律非常了解,他们知道目前国内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问题有不同的判决http://www.legalservice.cn/%E5%AE%9A%E7%89%8C%E5%8A%A0%E5%B7%A5%E5%9C%A8%E4%B8%AD%E5%9B%BD%E6%98%AF%E4%B8%8D%E6%98%AF%E5%95%86%E6%A0%87%E4%BE%B5%E6%9D%83%E7%9A%84%E9%81%BF%E9%A3%8E%E6%B8%AF%EF%BC%9F/ ,他们坦诚,他们对此问题也很矛盾,因为美国企业在此问题上也有两种利益。一种是拥有知名品牌的跨国公司,他们的品牌是全球注册的,因此,中国企业生产的侵权商品即便不在中国销售,也会侵犯他们的权益,而另一部分美国企业的品牌在中国被抢注,他们只是利用中国作为生产基地生产,然后出口到其他国家,此时,如果认定贴牌加工构成侵权,对这些企业不利。
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更多精彩知识产权法律内容,请访问:www.legalservice.cn(中文)www.chinaiplawyer.com(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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